法庭:「何韻詩」老蘭販毒 囚66月

【本報訊】與藝人何韻詩同名同姓的卅四歲有毒癮女子,在前年底於被稱為「人間妖域」的蘭桂坊內,先後向男女臥底警員出售共一點九克可卡因,期間又向臥底兜售九安士「K仔」毒品,她最終因在家中藏毒被捕。被告何韻詩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提出販毒、兩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等共四罪,被判監五年半。

案情指,兩名男女警員於前年十月四日晚上到蘭桂坊「放蛇」,一名男子以一千元向男警兜售「五滴」可卡因,男警同意,最終女被告現身以一千元出售一包可卡因給警員,雙方並交換電話號碼。被告於同月十一日致電女警聲稱有「香水」(K仔)賣,並相約女警翌晚再於蘭桂坊見面及交收。警方於去年一月十五日在被告住所樓下拘捕被告,並在她家中搜出約值六千元的毒品。

案件編號:HCCC 3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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