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林明珠太遲提新誓章

【本報訊】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被她們名下的高發發展有限公司之清盤人,指控她們不提交法庭下令的文件而涉藐視法庭一案,已押後待進行結案陳詞。而在本案開審前,林明珠向法庭要求加入新誓章,以交代正與她爭產的林建岳陣營,曾向她們施壓迫和解,但被法官否決。法官昨下判詞交代理據,並進一步透露爭產案內情。

林建岳陣營曾資助遺囑執行人

法官的判詞透露,顧氏母女現指林百欣在立遺囑時已無相關的行為能力,並且受了二太余寶珠及兒子林建岳的不當影響,顧氏母女因此質疑林百欣的遺囑是否有效。此外,林百欣的遺囑執行人已承認曾獲林建岳陣營的金錢資助,以繼續向高發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法律訴訟。林建岳陣營又被指兩度向顧氏母女施壓迫她們和解,顧氏母女為此已向法庭申請要求委任臨時遺產管理人。

林明珠因此想加入林建岳陣營向母女施壓的新證據,但法官判決指,林太遲提出有關申請,加上這方面的資料都是來自調解的溝通內容,並不可以呈堂。此外,這些只屬林明珠一面之詞,難以證實,清盤人也沒有參與當中的討論,故法官不准林明珠加入該些新證據。

案件編號:HCMP 274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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