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錯亂無王管 皆因官僚懶執法

有個笑話係咁嘅︰有個人喺森林迷路,兩日後終於遇到一個人,以為今次有救啦,點知對方竟然話,你咪算好囉,我已經迷路七日啦!

咪以為只係笑話吖。本港法例規定大廈同地舖必須展示正確門牌號數,可惜好多人有法不依,法例形同虛設,搞到通街「無牌大廈」,好似石屎森林咁,唔迷路至奇。本報多次踢爆負責執法嘅差餉物業估價署對亂象視而不見,以致問題不斷惡化,連申訴專員公署亦忍唔住介入調查,結果發現問題多多。

呢,差估署過去六年向違規業主發出超過八千五百宗警告,但「標示命令」只有廿八張,最誇張嘅一宗個案,差估署由首次巡查到最終發出「標示命令」,相距長達十九個月。不可不知,「標示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一般違規者收到命令唔敢怠慢,都會迅速糾正,本來好有阻嚇力,可惜當局唔識得好好利用,有法例等於冇法例,有乜法子唔亂象叢生吖。

咁都未算,差估署一三年起開展「門牌號數展示運動」,巡查各區樓宇,係威係勢,原來至今只巡過兩次咁大把,仲唔包括深水埗等門牌錯亂重災區,擺明敷衍民意啫。

咪以為門牌錯亂係小事吖,市民無所適從仲係其次,最大鑊係影響消防同警方等執行職務,延誤救援,分分鐘搞出人命。申訴署提出七項建議,包括為執法步驟制訂指引,盡早發出「標示命令」,以及加強宣傳等,差估署收到未吖?

話時話,港產官僚一向奉行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唔做唔錯嘅哲學,隨時又係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嘅咋。其實,門牌亂象已存在多年,如果真係要改善,都唔使等到今日喇。差估署前幾年巡查發現,依法展示門牌嘅業主有九成半,到前年居然跌至八成四,連銀行等大企業都公然違規,咪就係因為當局執法懶懶閒,好似無牙老虎咁囉。

見微知著,差估署做嘢甩甩漏漏,求求其其,早就唔係新聞咯。之前有離島村民申請門牌,結果獲編配號數同鄰居一模一樣,問你服未。最好笑嘅係,署方編派畀市民嘅門牌號數,居然同其他部門嘅通訊門牌唔同,差估署話係三號,其他部門話係二號,都唔知究竟信邊個好。正所謂,三個和尚無水飲,呢啲只係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嘅縮影咋。大家有眼見,無論管理樹木,抑或取締僭建,政府部門都係互相卸責,互扯貓尾,結果多人管等於無人管,有邊瓣唔係搞到一鑊泡吖。

所以話,港產官僚連門牌咁簡單嘅問題都搞到七國咁亂,旨意佢哋做大事喎,等於緣木求魚,盞嘥氣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