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母子戀淋鏹案 女被告還押

【本報訊】廿五歲機場男地勤疑「母子戀」翻波後慘遭淋鏹毀容案,涉案已婚女被告張珍愛(四十八歲),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還押至七月廿三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在西環爹核士街三號C外,意圖使男子石家安身體嚴重傷害而向他淋潑腐蝕性液體。控方指事主臉部受傷,現仍留院,暫未能錄取口供,被告事發時任便利店經理,與事主屬戀人關係。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十五年前來港,與丈夫育有兩名現已逾廿歲的女兒,法庭最終以案情嚴重拒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ESCC 16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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