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白髮陳鉅源 申保釋被拒

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巨貪案的上訴聆訊將於十一月二日審理,其中被裁定串謀向公職人員行賄等兩罪成立、判囚六年的新鴻基地產前執行董事陳鉅源,昨向上訴庭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陳的代表大律師提出三大推翻定罪的理據,屬強而有力,故應給予陳保釋;惟法官楊振權聽取控辯陳詞後,認為陳的上訴未有足夠勝算,因此否決其申請,陳需繼續還押。

郭炳聯偕姪 到庭支持

已服刑五個多月的上訴人陳鉅源(六十七歲),因牢獄生涯後不准染髮,頭髮已變得斑白。他身穿西裝到庭,明顯消瘦、外貌亦較憔悴,但看來精神不錯。而在本案中脫罪的新地主席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郭基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兒子)及多名新地員工,均有到庭支持陳,而陳亦有向郭炳聯等人點頭及揮手打招呼。郭炳聯於中午休庭後,未有再到庭。郭基煇則聽畢全程,在散庭後亦到犯人檻旁與陳交談了約半分鐘;記者向他問及其父的近況,但他未有回應。

原審時已代表陳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陳詞時,提出三大上訴理據:第一是指其中一項串謀行賄罪,被指是賄款來源的郭氏兄弟均獲脫罪,但被指是中間人的陳卻罪成,判決欠邏輯。第二是指控方無足夠證據,證明陳將錢交給關雄生時,已知款項最終會落入許仕仁手上。第三是指控方無法證明,許收取利益後,在公共項目上優待新地。

詳細理據 稍後書面下達

雖然上訴一方指理據充分,惟法官及控方均不認同。主控官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表示,陪審團按照原審法官的指引,獨立考慮每名被告是否有罪,並無違反邏輯。而且控罪中,控方亦只需證明犯事者有收受利益,便已屬玷污了其公職,毋須舉證證明其決策是受收取利益影響。

法官更表示,不認為陳的上訴理據有充分勝算,而且上訴將於六個月後進行,故否決其保釋,而判決的詳細理據稍後以書面下達。

案件編號:CACC 4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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