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樂團三名前首席今入稟勞審處

【記者廖國柱報道】勞工處四年前建議修訂「強制復職令」,但至今仍未遞交修訂法案予立法會審議,連累遭僱主不合理或不合法解僱的打工仔無法透過法律程序復職。雖然法例仍未修訂,惟三名今年年初捲入人事風波的中樂團前首席樂師堅稱,因組織工會而被中樂團針對,決定今日入稟勞資審裁處。

「強制復職令」仍未交修訂法案

根據《僱傭條例》有關復職權的規定,縱使勞審處認為應發出復職命令,但如果沒有僱主同意,法庭仍無權作出有關命令,故勞工處於一二年一月建議,如勞審處認為適當,且僱主遵行有關命令是合理可行,毋須獲僱主同意就可發出復職令。勞工及福利局曾指會於一三年年底遞交修訂草案,惟至今仍無音信。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出,據他了解,勞工處與司法機構就有關修訂有十多次條文修訂,惟司法機構認為有關修訂會有權利過大,故一直令草案無法完成,鄧促請港府盡快完成有關修訂,以保障工人權益。勞工處回應指,處方正與律政司正在仔細研究草擬的條文及相關技術問題,希望能盡快完成草擬工作。

此外,中樂團前高胡首席辛小玲、前二胡首席辛小紅及前中胡首席劉揚指出,自一三年籌組成立「香港中樂工作者協會」,便遭中樂團多番留難,例如凡擔任工會理事,須向中樂團申請;中樂團又向團內的工會施壓,不讓工會加入協會等,決定今日向勞審處入稟。中樂團嚴正否認三人的指控,強調並無事實根據,重申團員可自由加入任何職工會,而團內的工會可自行決定是否加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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