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找14歲友運毒 青年囚五年

【本報訊】十八歲青年指稱父親○四年過世後,為減輕母親要借貸以養活他及姐姐的經濟重擔,他於去年三月卅一日替毒販「鼠王」,找來只有十四歲舊同學,在土瓜灣的快餐店附近販運巿值近三萬元的二百一十克K毒,以圖獲得三千元報酬。惟舊同學當時因形迹可疑,被警員截查搜出身上毒品後當場拘捕,最終判入教導所服刑。該名青年劉栢燊事後由母親陪同下往自首被捕,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串謀販毒罪,被重囚五年。

法官判刑指,以年輕及年老作為求情因素,法庭不會予以大比重減刑,否則這兩類人便會被利用作販毒「工具」。

案件編號:HCCC 3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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