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可再生能源與電力政策

上個星期筆者應一個智庫的邀請,出席了一個有關可再生能源的研討會。研討會分為上午和下午兩部分,按照以往一般研討會的「行規」,大約是上午部分的出席人數較多,到了午餐後的出席人數便會大減,能夠維持六成左右的註冊人數已是相當不錯,但這個研討會在下午時仍然滿座,與會人士的投入相當積極,反映的是與會者對可再生能源的重視。在政府公布了有關電力市場未來發展的諮詢文件後,可再生能源愈被各位重視,也難怪在研討會中的討論相當熱烈。

掣肘太多 資源不足

然而,與會者對可再生能源懷有興趣很正常,坊間對可再生能源卻是嚴重缺乏認識,在倡議廣泛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一方,所持的觀點和香港現實狀況有認知上的出入,未來可再生能源在香港的發展要面對重重困難。

現時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是各地能源政策的一個大方向,在這股環保的思潮下,廣泛使用可再生能源自然是應該進行的事。在外國可再生能源已有很普遍的使用,從太陽能、風能、潮汐漲退、地心發熱、水力發電、轉廢為能,等等,都見證着可再生能源的應用。香港在這股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浪潮中自然不能置身事外,事實上政府有關電力市場的諮詢文件裏,已有相當的篇幅在討論可再生能源在香港的使用可能。和外國的情況不一樣,香港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時的掣肘很多,土地資源不足是一個重要原因。以太陽能發電為例,外國可以有遼闊的土地來裝置太陽板,反之香港卻缺乏這些大規模的土地,若有的話也早已用來興建公屋了。

缺乏土地的一個缺憾,令香港這個處於陽光照射度數高的地方未能發展太陽能發電,理由是太陽板缺乏安置的土地。不少人以為可以在大廈的天台安置太陽板,但香港大廈密集,每座的高度不一,太陽板的安置易受其他樓宇覆蓋,以致接收效能打折,且太陽板的成本效益,因樓宇結構所限而變得不高,原因是目前香港樓宇天台普遍有很多的設備,例如水管、消防等等,這些設施佔用了不少的天台空間,能夠騰出來使用的天台面積有限,對使用太陽板也產生了局限,更不用說產權上的考慮,不少大廈天台的產權是私人擁有,要這些私人產權釋放出來裝置太陽板有一定難度,再加上太陽板發電的成本效益,這種可再生能源在港的發展要克服的困難很多。

轉廢為能 用途不大

風力發電是另一種在香港常被人提及的可再生能源,但和太陽板一樣,風力發電需要廣大的風場才可以,理想地點是風力較大的海上。目前香港風力發電的經驗有限,兩間電力公司有一些風力發電的投資和設備,但所產出的電力無論在數量上和可靠程度上,並不可以說得上是理想,要大規模使用風能,在現實上的限制仍有不少。

在香港較為可取的是轉廢為能,即將廢物轉變為能源,例如堆填區的沼氣生產,便可以用來發電。在未來興建的廚餘處理中心、焚化爐等設施,都可以利用廢物處理得來的能源,作其他的用途。但一個核心問題是,這些轉廢為能的設施遠離民居,所得的能源並不容易轉到大眾使用,這些能源也會變得表面上可以,實際上用途不大。

其實,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上,首要解決的還是人們的概念,即從根本上認識可再生能源,和其在電力政策上的角色和定位。現時人們對能源政策的意見很多,但當中最惹人關心的,仍是電力收費,可是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卻是較高。要讓可再生能源被接受,除了要克服上面提到的種種之外,人們要明白環境保護要多付出,我們不能一面空談可再生能源的種種好處,但卻只着眼於電力價格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