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垃圾發電何妨與「兩電」合作

友人從本欄看到筆者提倡把「三堆一爐」布局逐步轉為「三爐一堆」,認為焚化爐可化垃圾為電能,既環保又有經濟效益,最適合寸金尺土的香港採用,但擔心「一爐」(石鼓洲焚化爐)已令政府要花多年時間和費盡唇舌,才終可在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若再增添兩個焚化爐,莫說覓地,單是選址相信已會遇到不少阻力和麻煩。

上述憂慮不無道理,但筆者認為,如全部由政府「一手包辦」,可能會「關卡」重重,若與本港兩家電力公司合作,應可減少一些障礙。

現時,港燈有南丫島發電廠,中電有青山發電廠。這兩座發電廠分別於一九七八年和一九八二年落成投產的,由於兩電廠的環保措施做足,故三十多年來一直與區內居民相安無事,亦說明居民已接受了發電廠的存在。聽電力公司的工程師說,電廠如改以垃圾焚化來發電,只要更新設備和作些改建,技術上是可行的。換言之,兩家電廠如兼作「兩爐」,已經有一定基礎。

猶記得,年前本港有財團斥資收購荷蘭最大的廢物處理公司,生產電力、蒸氣和暖氣,估計每年純利可達四億至五億元,回報率可觀。

此外,台灣早在廿多年前就已利用垃圾發電,現時全島二十四座垃圾焚化廠都能發電,一年燒掉六百四十噸垃圾,年收入達四十六億元台幣;挪威更厲害,有垃圾發電廠發覺本土垃圾不夠用,要從國外「進口垃圾」,以提高發電量。這說明,垃圾發電不僅屬廢物利用,且是一門甚有前景的生意,只是香港以往一直不重視,以致落後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