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亂世用重典

近日,國家旅遊局對一個月前發布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作出了修改。針對「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原規定:「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現在則改為「信息保存期限視遊客不文明行為情節及影響程度確定」。需要記錄的「不文明行為」,在原來規定的六類行為基礎上,增加了參與「毒品內容的活動或者危險性活動」,以及「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其他行為」等。這顯示了政府加重警示力度、重塑國人形象的意圖。

為了提高內地遊客的文明出遊意識,國家旅遊局於二○一五年四月正式發布了《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在全行業開展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工作。遊客在旅遊活動中,一旦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被法院判處承擔法律責任,又或者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將被納入旅遊部門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旅遊部門通報遊客本人後,將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情況下,還可以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等部門通報該記錄。這意味着不僅可影響該遊客的再次旅遊,甚至可影響其出境和銀行信貸等,威懾力可見一斑!

中國號稱禮儀之邦。然而隨着旅遊規模不斷擴大,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內地遊客不文明旅遊事件時有發生,境外旅遊過程中的不文明行為更嚴重損害了國家形象。亂世用重典。期待旅遊行業面對的不文明亂局盡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