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上訴駁回 再申減刑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去年三月在區院被裁定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罪成,遭重囚六年。他早前在高院上訴庭提出對定罪的上訴,上訴庭昨判他上訴失敗,維持原判;至於他就刑期的上訴申請,則定於本周五處理。滿頭花白的五十五歲上訴人楊家誠,昨戴上眼鏡出庭聽取上訴結果,判聞後未有太大反應。

其到庭旁聽的妻子王曼酈則表示,對於上訴失敗有「少少失望」,會先交由律師跟進,才決定是否上訴到終審法院;她又強調楊在獄中「身體好好」。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聽取楊的供詞後,曾分析楊的主觀想法,只是認為楊在解釋包括來自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SJM)的六千多萬元現金支票、炒賣現已除牌的「金禾國際」股票、從賭業商人收取二千萬元等交易時有不盡不實,才裁定楊罪成,未有不穩妥之處。

案件編號:CACC 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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