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醫生案 被告證無精神病

【本報訊】聯合醫院假扮醫生案昨於觀塘法院再提堂,涉案的廿四歲被告毛文業,被控一項充作已註冊為醫生罪,暫毋須答辯。案件在首次提訊時,裁判官下令索取被告的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視察其狀況;庭上昨日透露,報告顯示他並無精神病。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諮詢法律意見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五月廿八日再訊。

警誡下疑講大話 禁保釋

廿四歲被告毛文業,報稱金融投資經紀,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十四日在聯合醫院S座虛假地充作已註冊為醫生。控方在庭上指,被告涉干犯本案期間是違反緩刑令,又有不依期歸押的前科,加上被告在警誡下自稱曾留學澳洲學醫,但他所指的留學時期,他其實在港曾干犯其他案件而被判刑,控方懷疑他在警誡下講大話,故反對他保釋。

案件編號:KTCC 1812/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