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仔屬LV首項法國商標

【本報綜合報道】LV的Damier格仔圖案,是由始創人路易威登於百多年前與兒子所設計,用以印製在當年大受歡迎的LV行李箱上。LV的手袋、背囊以至配飾,均有出「格仔款」,故被視為LV的標記之一。格仔圖案亦是LV首項在法國取得的專利商標圖案,對該品牌而言意義重大。

設計本意為方格棋盤

路易威登於一八五四年在巴黎成立首間店舖,初期以改良行李箱為目標,利用堅韌的防水帆布,製出輕身及不透氣的行李箱,聲名大噪。Damier的本意是指「兩色方格的棋盤」。據指,路易威登在兒子兼繼承人喬治威登協助下,於一八八八年決定把條紋行李箱,改為格仔設計,並印上「LV登記商標」的法文字樣,希望可阻止當時的同業抄襲。格仔設計亦成為LV第一項註冊的商標圖案。

此後LV成為國際品牌,引入皮製工藝,其手袋在全球成為奢華象徵。LV一直標榜其服裝、手袋出品,沿襲傳統工藝,多次被選為最有價值品牌。LV亦曾推出不同顏色的格仔手袋及背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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