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忽然1周》涉發布不雅物品

【本報訊】至今已累積達一百廿八次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案底的壹傳媒,旗下刊物再度被票控發布不雅物品罪。

被告無依例密封刊物

《忽然1周》在今年一月廿三日刊登題為「局加四場牀戲 袁嘉敏憂鬱:喊到手震」的封面及內頁特寫報道,遭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第二類物品,即不雅物品後;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其後向《忽然1周》發出三張發布不雅物品的傳票,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被告不認罪,並要求將涉案報道再送檢,法庭將案押後至六月廿二日再訊,涉案報道則定於五月廿日再送往淫審處評級。被告是《忽然1周》有限公司,現被控三項發布不雅物品的傳票罪。控罪指《忽然1周》在今年一月廿三日刊登題為「局加四場牀戲 袁嘉敏憂鬱:喊到手震」的封面及內頁特寫報道,屬不雅物品;被告卻無依法例以不透明封套密封上述不雅刊物、亦無在封面或封底上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出版人名稱,營業地址及電話號碼、以及無在封面和封底印上警告告示,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被告的公司代表昨否認全部傳票罪,被告律師申請將涉案刊物再呈交淫審處評級,並要求是次進行評級的審裁員要與上次不同。裁判官則着被告一方自行致函淫審處申請,案件定於六月廿二日再訊,淫審處則會在五月廿日為有關報道再作評級。

案件編號:ESS 9347-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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