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寮屋政策規定,所有寮屋皆不准加建樓層,但位於屯門的嘉和里村卻僭建成風,村內最少有六間寮屋涉嫌僭建。有居民直指已就僭建個案投訴接近一年,惟部門邊要求住戶糾正,卻邊批出延長限期,期間寮屋繼續大興土木,直至僭建戶入伙仍未見部門採取任何管制行動。立法會議員質疑地政總署縱容違規情況,要求當局嚴厲執法。
「投訴咗差唔多一年,但地政署同寮仔部(寮屋管制組)仲係唔肯做嘢!」嘉和里村寮屋居民陳小姐(化名)指出,去年六月發現鄰居以金屬板將寮屋加高至兩層,加建後伸出的僭建物更「入侵」陳宅住所範圍,令視野完全被遮蔽,「露台原本好通風,依家畀佢個新加二樓頂住,仲有個冷氣機散熱器對住我屋企!」
陳小姐指早於去年六月發現僭建工程動工時經已向寮管組投訴,惟部門卻指要給限期予僭建者還原,但事實僭建工程每天施工,還原限期則一直延長,直至僭建樓層建成仍未有清拆行動,「我最初同寮仔部投訴,政府就應該即刻叫停佢,但依家不停咁延長限期,結果僭建咪冇人理囉!」
事實上,本報去年十月亦曾報道該村另一間寮屋以水泥灌漿方式加建一層,工程期間壓毀鄰居單位牆壁,令鄰居無家可歸。然而事隔三個月,僭建寮屋已經落成及入伙,地政署當時回應指不排除取消政府土地牌照,並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可是僭建寮屋仍原封未動。
地政總署承認,嘉和里村內現時涉嫌違規僭建兩層寮屋的個案共有六宗,其中四宗涉及違反官地牌照條款,正由屯門地政處跟進,另外兩宗個案則由寮屋管制及清拆辦事處處理。又指,當局接獲投訴已即時展開調查,並發信警告佔用人及要求糾正違規事項。鑑於其後佔用人要求延長糾正期限,故此限期延至四月底。
「如果畀咗限期還原,唔可能畀佢再做工程,咁係咪算格外開恩?」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認為,地政署批准還原限期雖屬於正常做法,但延期長近一年卻並不尋常。梁又指政府於八十年代已為寮屋登記,寮屋建成物料、大小均有清晰及嚴格限制,認為事件反映地政署執法力度不足,需對制度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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