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200萬 港商深圳判囚六年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港駿集團公司董事長、青海省政協委員莊偉波涉嫌詐騙罪,近日被深圳羅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莊偉波已提起上訴,二審尚未判決。據了解,莊偉波被指詐騙一間知名公司的周姓董事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謊稱可以聯繫到廣州高官協助解決一宗官司的控訴。

稱可助人撤銷官司

案情指,莊與周姓事主前年於青海省兩會期間相識,當時莊主動談起周旗下公司的訴訟,揚言他「輸定了」,因為對手有政府「支援」。莊聲稱認識在中港具知名度的實業家父子,對方是中央領導親戚,可代為找到廣州高官讓訴訟撤銷。

周認為莊是政協委員,故信以為真,而對方致電他索取二百萬元,稱事成後再收一千八百萬元,周其後將二百萬元轉帳予對方,但二人其後會面兩次,莊都向他介紹沒名氣的演藝界人士,希望他捐款辦演唱會。周打聽後得悉莊是騙子,多次要求還錢均不果。

去年二月,周在香港遇見該對實業家父子,對方否認認識莊,周一個月後向公安報案,莊同年五月被捕。對於莊作供時稱將一百萬元轉給一名吳姓男子去辦事,法院指莊吳的證言相矛盾,兩人亦沒有通話或短訊紀錄,認定莊詐騙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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