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海景官司 富婆業主作供

【本報訊】曾入選《福布斯》十大最受關注女性企業家的楊丹,在港豪擲千萬元購入標榜「稀世視野」無敵海景的愉景灣「尚堤」頂層單位後,發現部分海景被新樓盤遮擋,認為「貨不對辦」,興訟向發展商香港興業索償約八百萬元損失。昨專程來港到高院作供的楊丹指,因投資涉案單位而成功取得居港權,但現已不想再踏足上址;又指現將該單位放租,月租四萬元,但租值仍較同類型單位少一至兩萬元。

來港買樓 取得居權

原告是定居加拿大的華籍女子楊丹(又名楊丹丹);被告香港興業有限公司,是查懋聲任主席的香港興業國際集團之附屬公司。楊以英語供稱,○七年與上海富商丈夫呂子斌來港買樓,留意到售樓書形容「尚堤」是臨海的高座(high rise)住宅,又提及附近有規劃中的中座(mid-rise)發展項目。

她參觀示範單位時,銷售員向她保證,只要花多幾百萬元買頂層單位,景觀不會受阻。她基於售樓書及銷售員的陳述,拍板購入涉案的廿樓及廿一樓頂層複式單位。惟她萬料不到,中座住宅與高座住宅,樓層差距竟不多;至一一年初,她想將單位放租,惟經紀說其單位景觀受阻,價值不及其他同類型單位。

並無保證「永久不變」

被告大律師盤問,指楊聲稱新樓盤「津堤」遮擋其單位的部分景樓,但樓高十六層的「津堤」是符合中座定義,而發展商亦毋須事先通知,便可對正在規劃的項目作出改動。而銷售員亦只是保證單位當時景觀,從未保證過景觀永久不變。楊同意發展商沒有在廣告及售樓書保證單位有永久海景;但按照常理,高中低是相對的,高座必定較中座為高。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 1787/201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