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雕師」大狀指公會誤解其副業

【本報訊】擁有「體雕師」資格的大律師梁思豪,不滿大律師公會否決他以體雕師作副業來幫補家計,他並指公會為大律師的副業設立限制,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公會的裁決及下令修改有關規則。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法官押後判決。

否認療程侮辱女性

大律師公會的代表律師陳詞指,申請人梁思豪的興訟文件冊中,附有「國際自然療法」網頁顯示體雕師課程之簡介,當中顯示有女性赤裸上身的圖片,公會認為這明顯對女性不尊重、甚至有侮辱女性之嫌。該課程簡介又指可助豐胸,故公會認為體雕課程並不科學,以此作為副業會破壞大律師公會的專業形象,及有違公會守則,所以否決申請人的副業申請。

申請人代表律師則反駁,該相片只顯示女性裸背接受治療,只屬模擬圖,進行療程時並不需要脫衣,故沒有侮辱女性;而豐胸一說亦只是公會錯誤理解。又指大律師公會的守則中,為大律師副業設下限制,有違大律師選擇職業的自由,並違反《基本法》第卅三條保障香港市民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

案件編號:HCAL 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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