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到底有多少個臨時康樂場地?資料顯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已刊憲的康樂場地中,共有三十五個場地的名稱有「臨時」字眼,當中包括七個花園、十四個休憩處、十一個遊樂場、一個足球場、一個網球場及一個郊遊區。其中最早有「臨時」名稱的場地是「塘尾道兒童遊樂場(部分屬臨時性質)」,該遊樂場於一九五九年已開始供市民使用。
臨時場地「轉正」,需要經過刊憲程序,事實上,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三十五個場地中,當中五個場地已轉為長期康樂用地,包括塘尾道兒童遊樂場,未來署方將刊憲更新相關場地的名稱,將臨時字眼刪除。油尖旺區區議員黃舒明表示,塘尾道兒童遊樂場曾於兩年前進行翻新,現時問題不大,惟若可增加更多長者設施則更為理想。
另外,本報記者日前巡查時,發現灣仔區東院道臨時休憩花園出現了「騎呢」情況。該休憩花園內擺放了兩個牌匾,分別寫着「東院道休憩花園」以及早在九四年由市政局及灣仔區議會命名的「東院道臨時休憩花園」,令人搞不清該處的「真正身份」。康文署發言人稱,該處由前市政總署於九四年斥資興建,屬臨時性質,其後民政總署於○一年將花園進行翻新,兩個石碑闡述此場地的發展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