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

第五代糾四風、反貪腐、蒼蠅老虎一起打最近有個「新提法」,叫作「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日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到河南調研和當地老黨員、群眾召開座談會時說,全面從嚴治黨是具體的,八千七百萬黨員的執政黨,必須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要做到「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王岐山要求「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嚴格執紀、動輒得咎、抓早抓小,使黨員真正遵守、敬畏紀律,把責任落到地市一級」。

為甚麼要「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因為大量事實證明,違法貪官們都是從違紀開始的,所謂「小洞不補,大洞吃苦」。更有一些大案、要案如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的案子證明,這些大貪巨腐的朋黨集團,在瘋狂貪腐的同時,必然觸犯黨的最高紀律禁忌——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無視黨的政治紀律,搞非組織活動甚至圖謀篡政、分裂黨。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圖謀不軌的政治違紀比經濟貪腐更可怕,更具威脅性、危險性。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新形勢下,黨員和官員們手中的權力最容易「尋租」牟利。三十年前,中共提出「反腐倡廉」是從發現「黨風不正」開始的,也即從黨員幹部違紀開始的。

這些黨員幹部出於私欲,從「走後門、拉關係」到無視黨紀規定,以權謀私。在這個過程中,從基層起,黨員幹部逐漸建起「自我保護」、「狼狽為奸」、「官官相護」的「小團夥」。隨着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全面深入,「小打小鬧」的違紀謀私迅速「壯大」成官商勾結的各種利益集團,並上升到中央和地方高層,有「傾城傾國」之勢。

這個時候的貪腐朋黨利益集團就會挑戰黨的最高政治紀律,在峰層展開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其「洞」之黑之深之大足以毀黨禍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