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三名印度男子上周三同日乘兩班航機來港後,即時「舉手」提出酷刑等免遣返聲請,全數要求由本港同一名南亞裔律師作代表事件,據了解有個別律師過去三年曾處理三百宗免遣返聲請人提出的訴訟,有聲請個案更指明要該名律師處理。近年的聲請個案中,為數不少是被揭逾期居留及被捕後才「舉手」,其餘則是被拒絕入境時即時提出,令人質疑來港真正目的。
據了解,印度免遣返聲請人去年大多直接由印度來港,但今年不少個案卻採迂迴路徑,先飛泰國曼谷或馬來西亞吉隆坡再轉機來港,而泰國亦是聯合國難民聲請的締約國,但這班人卻不在「第一站」泰國而來港才「舉手」,質疑他們真正目的是逗留在港。
現時聲請人可向當值律師服務申請指定律師,有機會獲批,律師的服務費用就從公費法律支援中獲取,他們亦可能被游說選擇多個範疇,包括搜身及羈留等方面向港府興訟,這些訴訟全可申請法援,且能指定律師。按港府二○一四至一五年度修訂預算,公費法律支援耗用的公帑為九千萬元,下年度開支更料破億、達一億零八百萬元,據知當局正考慮是否需優化現行指定律師做法,以杜絕濫用。
另有市民投訴指,常見南亞人到灣仔民政事務署宣誓讓其家人以探親理由來港,成功機會近乎「百分百」,而家人來港後均會提出免遣返聲請,批評浪費納稅人金錢。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高度關注機制遭濫用,問題嚴重,考慮在委員會跟進,要求港府檢討並杜絕實際上並非難民的非法移民來港,而對聲請人數量較多國家的免簽證政策亦值得研究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