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擾公眾秩序 盧建民守行為

【本報訊】「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盧建民(廿八歲)去年六月四日,趁另一團體「愛港之聲」在北角留仙街集會期間,多次以粗口辱罵「愛港之聲」成員,警員屢勸不果,遂將盧拘捕。盧事後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原定昨在東區法院開審,但控方撤控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法庭遂判被告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期間不可干擾社會秩序。

案件編號:ESS 4765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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