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鄺家賢案 原告申剔除上訴被駁回

【本報訊】在佔領行動期間代表的士業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旺」者堵塞彌敦道的女律師鄺家賢,在另一宗民事案中遭同業追討服務費。鄺早前在原訟庭被判敗訴,需向行家賠償近一百七十萬元及懲罰性訟費,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遭原審時獲判勝訴的行家申請將其上訴剔除,上訴庭昨日駁回行家的申請,稍後下達判詞解釋。

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是鄺家賢獨資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早前勝訴的原告昨在庭上指,被告超過限期才提出上訴,上訴庭不應受理,遂向上訴庭直接申請剔除被告一方的上訴。不過,上訴庭認為被告並無逾期提上訴,駁回原告申請。

入稟追討被告服務費

據報道,鄺在前年捲入一宗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成員有關的民事案,鄺最初代表自己及案中其他被告去爭訟;至去年三月,被告指示原告接手案件,原告為此延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但被告之後另找他人接手。原告指,鄺及其律師行事前曾透過電郵和口頭承諾會支付原告律師費,故入稟追討服務費及利息。

案件編號:CACV 32/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