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空窗期」遇意外究責難

【本報訊】外傭在僱傭「棄舊迎新」時期,隨時身處保險「空窗期」,其傷亡賠償保障存在灰色地帶,涉及中介公司、新僱主和傭工三角關係。外傭中介公司人士指,入境處批出新的工作簽證前,外傭會獲准在香港逗留等候簽證,但因未與新僱主正式簽訂合約,在該段「空窗期」間,外傭並無勞工保險保障,一旦遇上意外導致傷亡,保險公司皆不會承擔賠償。有外傭權益組織則認為香港法例無規管,有中介公司會走「灰色地帶」拒負責。

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若外傭在港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當時與舊僱主的合約已結束,舊僱主為其購買的保險亦同時終止,而同時她雖然已找到新僱主,但未正式簽約,保險同樣未開始承保,外傭會處在保險「空窗期」。根據印尼政府向中介公司批出的牌照,當外傭抵達香港,以及未找到僱主時,中介公司需負責其在香港遇到的一切問題,並要為其購買一個月的基本意外傷亡保險,但若中介公司一時疏忽,未有買保險,即該公司要承擔傷亡者的醫療費、住院費、殮葬費、移送遺體等一切費用,故中介公司的責任非常大。

法例無規管 存「灰色地帶」

不過,曾協助受虐印傭Erwiana的外傭權益組織發言人Sringatin表示,香港法例無強制要求中介公司負責「空窗期」間外傭的生活,偶有外傭要自行支付食宿使費,甚至有無良中介公司向外傭收取日租四十元的宿舍費用,而一切醫療費用亦要自己承擔,故希望香港法例可以規管中介公司,防止他們走法例「灰色地帶」,從而保障外傭在港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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