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600嘩鬼霸泳灘開煙酒派對

剛過去的周日,有人未經康文署批准下,在南區舂坎角泳灘舉辦泳灘派對,「蒲友」在社交網站一呼百應,出席者近六百人,以外籍人士為主,差不多霸佔整個泳灘,現場更有人疑無牌出售烈酒及啤酒,不少蒲友邊飲啤酒,邊吸煙,無視違反控煙條例,恍如置身外地的「滿月派對」。派對過後更遺留不少垃圾及顏色粉末,污染環境。法律界人士提醒,在泳灘舉辦未經批准活動,無論是主辦者抑或參與者均屬違法。立法會議員批評署方應主動巡查,以免有人無牌開派對。

剛過去的周日下午,鄰近高尚住宅區的舂坎角泳灘,傳出強勁的音樂聲,當日該處原來有人在社交網站發起舉辦日間跳舞派對,出席者九成是外籍人士,以年輕男女為主,亦有人攜小童出席,現場設DJ打碟台,配備兩台大喇叭,恍如戶外的士高。持票者於中午十二時魚貫進場,並獲派發啤酒。數百人在打碟台前隨着音樂扭動身體;有人則以自攜的顏色粉末灑向或抹拭其他人的面或手腳位置。

救生員屢勸不獲理會

為了營造氣氛,有人從DJ打碟台拋下多包色粉,參加者爭相搶奪後,向四周人士塗抹,有人將色粉灑向天空。DJ更呼籲參加者衝落海游水,不少人響應,非常忘我,其中兩男士便將一名女士掉到水裏;亦有飲醉的少女睡在救生員當值更台下面。除此之外,更有不少參與者違法公然在泳灘上吸煙。

雖然救生員多次上前勸阻參加者停止將色粉灑向天空,以及將音樂收細,惟不獲理會。記者發現,在DJ台旁更有人出售烈酒及啤酒,吸引不少參加者購買。該派對本於下午五時結束,惟因出席者再三要求「安哥」,至近六時才停止音樂。

派對期間,泳灘清潔工人忙個不停,不斷執拾垃圾,而派對結束後,現場遺下不少垃圾,如衣服、酒樽及啤酒罐等,部分玻璃樽更被插入沙中,而盛載色粉的膠袋亦隨處可見。雖然亦有參加者自發執拾垃圾,惟只是將垃圾膠袋隨意放在泳灘,未有放進垃圾房。至晚上七時,仍有近四十人不願離開,有人更發生口角及推撞。

主辦者稱慶印度新年

該派對聲稱是全港最大型的日間泳灘音樂派對,主辦者上月在社交網站宣傳,標明在舂坎角泳灘舉行,時間由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五時,歡迎國際學校學生參加,派對前數天,已有逾千五人表示會參加。參加者需先在銀行入數,才可在指定時間及地點取票,每位收費一百五十元,包飲品及一份午餐,主辦者沒有限制參加者自攜啤酒及食物。

記者致電主辦者,負責人Sanjay指該派對屬慶祝印度新年活動,事前向康文署申請,因時間不足,未獲批准,強調收費只是收回成本,純粹出於文化性質而舉辦。至於場內有售酒精飲品,他稱曾邀不同人士到場,他們在場內從事哪些活動,不能干預,並指不清楚在港辦活動要購買保險。Sanjay指,今次近六百人出席派對,日後會獲批准才舉辦活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公眾泳灘舉辦未經申請並批准的活動,主辦者與參加者同樣因對其他泳灘使用者構成不便或煩擾而觸犯《泳灘規例》,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十四天,康文署更有可能追究破壞或污損泳灘設施的行為。另外,若有人未申領臨時酒牌而在泳灘活動中賣酒,即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若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兩年。

康文署竟指未見違規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表示,主辦機構獲有關部門批准後,需購買公眾責任保險,若主辦機構聘請僱員負責現場秩序,再需購買勞工保險;至於出席者,亦有責任保障個人安全,例如要知道主辦機構是否認可的組織、註冊地址、主辦者是誰及活動是否獲批准。

對於在網上召集於泳灘開派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康文署應研究新對策應付,因為有關集會涉及賣酒及食物,違反相關酒牌及衞生規定,且未經申請,署方應聯同警方或衞生署巡查執法。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曾接獲有團體申請在該泳灘舉辦私人聯誼活動,並不獲批准。署方曾於本月八日下午派員巡視該處,未有發現任何違規行為。警方發言人稱,於同日收到三宗投訴,分別是貨物阻街、雜項事件及投訴嘈音,警方在收到投訴後已派警員處理。

另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並沒有接獲有人在上址泳灘違例吸煙的投訴,亦沒有作出檢控。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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