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案作供 女事主:「驚到瀨尿」

【本報訊】灣仔一間酒吧會所男公關上門找於同一會所任公關的前女友復合時,疑強抱對方到後樓梯涉嫌箍頸施襲及強姦,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以顧客身份要求被告「坐枱」服侍她,陪她飲酒及令她開心,更曾讚被告「靚仔」,並因此而認識被告。辯方質疑X除了陪客人「坐枱」外,更會「買鐘出街」;惟X強調她從不賣身,但承認曾有熟客給她五十萬元信用額的信用卡消費。

被告胡詠東(廿五歲)被控於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在X(廿三歲)位於將軍澳某屋邨的住所後樓梯襲擊及強姦X;及於同月六日至十二日誘使X向警方作出虛假陳述,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X憶述案發經過,指當時遭被告在後樓梯先後三次箍頸,被告又將她的後腦撼向牆四至五次。X當時「好驚,好痛,個腦好空白」,甚至「驚到瀨尿」。被告拉低X的熱褲,終將她強姦。

案件編號:HCCC 2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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