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Erwiana犯19罪 女僱主囚六年兼罰款

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被虐案,涉案女僱主羅允彤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恐嚇及欠薪等十九罪成,法官對其所作所為感到遺憾,形容被告態度卑劣及毫無憐憫之心,Erwiana獲救時已全身受傷與原貌判若兩人;法官特別提到現行政策規定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及在徵收中介費上有剝削外傭之嫌,認為港府及印尼當局應跟進調查。法官考慮被告無悔意,本案亦無任何減刑理由,重判被告入獄六年及罰款一萬五千元,辯方表明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早前已返印尼的Erwiana昨再來港聽判,她對被告入獄感高興,但指判監六年仍太短,無法補償她所受傷害,直斥被告是壞僱主無悔意,應判終身監禁,她亦計劃循民事向被告索償。關注外傭權益團體則促請兩地政府檢討現行外傭政策,保障外傭權益。

羅聞判低頭不語 女兒不發言

四十四歲被告羅允彤面對廿一項涉及三名印傭Erwiana、Tutik及Nurhasanah的罪名,她只承認其中一項無為Erwiana購買勞保罪,其餘罪名經審訊後,被法官裁定八項襲擊及恐嚇Erwiana及Tutik、十項涉及Erwiana的欠薪及無給予法定假期罪名成立,餘下兩項襲擊及恐嚇Nurhasanah的控罪則不成立。

身處犯人欄的被告昨首次素顏示人,架上眼鏡的她面容略憔悴,聞判期間木無表情,得悉被重判後亦只低頭不語,其到庭旁聽的女兒也表現輕鬆,休庭期間不時與親友閒談,離庭時面對傳媒追訪卻不發一言,庭上亦不見被告與任何親友有眼神交流。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Erwiana及Tutik事發時均屬首次來港工作,被告要求她們每天做清潔近廿小時,卻無提供足夠食物及休息,更虐打及恐嚇二人,被告高高在上及可鄙的態度,顯示她對地位較低者欠憐憫之心,而從照片可見Erwiana受僱七個多月後全身帶傷外貌與原本容貌判若兩人,明顯曾遭嚴重虐待,雖然被告最終要面對刑事制裁,惟法官慨嘆類似虐傭事件在本港並不罕見。

扣薪難被揭發 官促港印跟進

法官提到現行政策要求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擔心會令外傭遇事時求助無門,例如Erwiana若不是被迫與被告同住,或許可避免本案發生。法官又指中介公司收取龐大中介費有剝削外傭之嫌,Erwiana便被迫連續六個月支半薪來還中介費,即使扣薪行為屬非法卻難以發現,中介公司更有專門的收數公司追債,外傭若未付清中介費便不可轉僱主,即使有健康問題或遇危險,中介公司也不會理會,法官認為港府及印尼當局有需要檢討和跟進。

法官亦在判詞中高度讚揚在香港機場發現Erwiana、繼而一直陪Erwiana返回印尼家中的同鄉Riyanti十分善良,亦因其無私行為,案件才得以揭發。

案件編號:DCCC421、65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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