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警毆打禁錮 社運男索償

【本報訊】再有示威者投訴在去年反新界東北發展的衝突事件中,被警方拘捕後疑遭毆打兼非法禁錮,原告是社運人士周諾恆,昨入區域法院,向被告警務處處長索償。入稟狀指警方於去年六月十四日的衝突當日,在立法會大樓外毆打和非法扣留原告,令他受到人身傷害。原告現要求警務處處長就事件賠償其損失,但未有列明金額。

案件編號:DCPI 28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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