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坤六缺聆訊 5億騙案延期開審

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主席黃坤及前副主席劉夢熊等人,被控串謀詐騙聯交所、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逾五億元一案,昨在高院內庭進行第四次審前覆核。法官決定把本案的開審日期延遲三周,由原本的三月二日改為三月廿三日,又決定於三月十七日進行第五次的審前覆核。案中首被告黃坤目前仍身在台灣,昨日已是連續第六次缺席聆訊,法官批准黃繼續保釋至三月九日,案件將於當日在高院進行提訊。

四名被告依次是黃坤(又名黃煜坤,六十五歲)、劉夢熊(六十四歲)、女商人翼小紅(四十四歲)及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女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四十四歲)。四人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劉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黃則另被控一項在證券交易中意圖欺詐罪及七項洗黑錢罪;翼及葉則分別被控三項及一項洗黑錢罪。

申赴台公幹 逾期兩月未返

黃坤於前年十月被廉署落案檢控,獲准以五百萬元保釋外出,黃其後三度獲法庭批准短暫離港公幹。至去年五月十二日,黃第四次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聲稱要往內地和境外工作,並希望法庭准他在半年內可出境,以免日後逐次申請。法官終批准黃可離港至十一月卅日為止,並定翌日進行首次審前覆核。惟黃在首次審前覆核當日卻身在台灣,至今仍留在當地,黃其後連續五次缺席高院的聆訊,但都獲准繼續保釋。

由律師代出席審前覆核

高院昨進行第四次審前覆核,聆訊都屬非公開,歷時約一小時。黃坤僅由律師代表應訊,同案三名被告則親身到庭。劉夢熊於聆訊結束後,與律師商討約十分鐘才離開法院。劉被記者追問關於黃的近況,以及有否信心黃可在開審前返港,劉均不作回應。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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