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虐姦家傭案 姊保釋弟還押

【本報訊】南亞裔女傭遭女僱主涉用鑊鏟灼傷前臂,及後更遭女僱主胞弟涉兩度強姦,女傭提出請辭後,女僱主涉再用狗帶箍她頸項並將她摔落地。涉案姊弟事後分別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強姦罪,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控方指兩名被告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申請押後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日再訊,女被告獲准繼續保釋,男被告則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是姊姊謝詠珊(卅九歲)及弟弟謝詠麟(卅四歲),分別報稱主婦及廚師,控罪指女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大埔社山村的住所內傷害女子X(廿九歲),而男被告則被控在上月十九日,在同一地點強姦X。

辯方在庭上稱,X一直有服食藥物,男被告相信是精神科藥物,希望控方可調查該些藥物的成分;但裁判官指法庭沒有責任或權力要控方就此作調查。

弟提「八達通」作證據被拒

辯方又指男被告希望從包頭取出自己的八達通及警方錄影會面光碟交給其法律代表,並希望警方可從八達通紀錄作出調查;但裁判官認為八達通紀錄並不代表當時是男被告使用該八達通,故不批准取出,但批准被告從包頭取出光碟交予其法律代表。

案件編號:FLCC 6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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