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曾擔任英超球會「樸茨茅夫」班主的事主巴爾拉姆,自八四年起在港成立公司從事電子產品買賣,並於九五年起聘請涉案被告唐詩喬(現年四十歲)做秘書,之後擔任私人助理,被告負責管理事主的信用卡費用,並可操作其銀行戶口。
冒僱主簽名開142張支票
被告挪用了事主共四千七百多萬元,涉及二千六百多宗交易。至一○年四月事主發現戶口內有一些可疑的透支交易,向被告查問時,她終承認因在澳門賭輸錢欠債而犯案。警方同年底拘捕被告,一度釋放她後,去年三月再拘捕她正式檢控。由於被告期間曾還款,事主最終損失是二千七百萬元。
醫生證被告患嚴重抑鬱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案底,九八年與首任丈夫結婚,及後因丈夫有婚外情及虐打她,○八年離婚。翌年她與任救生員的現任丈夫結婚,二人育有六歲及一歲半的兒子。
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童粵生作供,指被告○九年向他求診,證實被告有中度至嚴重抑鬱,且有自殺念頭,要透過不斷購物來滿足自己;被告又認為體重有問題,需參加昂貴的瘦身療程。被告事發後多次向事主道歉,聲稱已獲原諒,又向事主還款一千三百萬元,故對方現只損失約千多萬元。
負責本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謝子峰稱,事主早已視被告為家人,若被告問他拿錢他願意給,但被告卻是欺騙他,因而感到痛心,並表示難以原諒她。謝透露,事主因事件影響其商譽,已把大部分生意撤離香港。
案件編號:HCCC 49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