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擲燃燒彈 兩青保釋

【本報訊】深水埗富昌邨梯間疑被人擲燃燒彈案,兩涉案青年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稱已安排售燃燒彈材料的店舖職員認人,但未能認出被告,法庭現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三日再訊,准兩被告保釋。兩被告為中六男生葉偉雄(十七歲)和無業的李逸文(十八歲),各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們於於本月十一日,在富昌邨富悅樓梯間,用火損毀房屋署的一扇防火門。葉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本月十三日在同大廈的住所內,管有一把三十厘米長的自製伸縮刀。

案件編號:KCCC 137、1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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