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如心名下公司告華懋五老臣

商人陳書春及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去年入稟高院,控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涉嫌騙取五千萬元用來協助華懋慈善基金打爭產官司,事件有新進展。龔如心遺產名下的當銳有限公司,前日入稟高院控告五名華懋集團現任或前任高層,以及一間曾代表當銳的律師行,指他們疏忽或失職,建議或未有阻止當銳在○九年將逾一億二千萬元轉給卓基工程,要求他們賠償損失。

另兩公司及律師行亦捱告

原告當銳有限公司,由曾經代表龔如心遺產管理人的律師行代表提出今次訴訟,並分開八宗案件向八名被告索償。其中五名被告包括華懋集團董事梁榮江和陳鑑波、出納部主管李國祺、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和前行政總裁許業榮,他們五人於事發時是原告公司董事。另三名被告包括在事發時代表原告的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及雄福有限公司。

入稟狀稱,就廈門國際廣場發展項目,原告約於○九年一月十九日與天量有限公司和天耀(廈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獨家代理合約。原告約於同日按合約把逾一億二千萬元轉給卓基工程,並把另外一千二百萬元轉給另一公司,卓基工程則把其中五千萬元轉給雄福,雄福又把款項轉給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

卓基工程曾控龔仁心欺騙

原告現指,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建議原告進行該宗交易和付款屬疏忽,梁榮江等五人未有阻止原告進行該宗交易則屬違反董事職責。原告又指,卓基工程和雄福以信託方式代原告持有該兩筆分別逾一億二千萬元及五千萬元,該兩間被告公司是串謀損害原告。原告要求八名被告賠償損失。

對於今次有多名華懋老臣子被控一事,龔仁心昨回應:「唔係好清楚法律嘅事,呢啲係公司嘅事。」

卓基工程及其大股東陳書春去年曾入稟高院,指龔仁心借合作投資為名,涉嫌欺騙陳開出一張面額五千萬元及無抬頭人的支票給龔仁心,款項其後轉到雄福和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廉署接報調查後,發現該款項已交給華懋慈善基金用來與陳振聰打爭產官司。卓基工程和陳要求高院下令龔仁心、雄福、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和華懋慈善基金連本帶利還款,高院已排期本月廿八日開庭,就該案審理一項剔除申請,屆時參與聆訊的只有卓基工程、陳書春和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

案件編號:HCA 113-1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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