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MISSHA代理商 欠租遭追11萬

【本報訊】韓國化妝品牌MISSHA旗下廿間的港澳分店在上周突然全線停業,在港代理該品牌的公司董事鄭偉德亦去向未明,而品牌的公司租用屯門一個工廈的單位,則因欠交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的兩個月租金,昨遭業主入稟高院追討欠租、管理費及地租差餉等雜費連利息共十一萬多元,並要對方盡快將單位交吉;而董事鄭偉德因任租約擔保人,亦一併被民事追討。

原告田氏塑膠廠有限公司,是屯門洪祥路田氏中心二座兩單位的業主,兩名被告是美莎(香港)有限公司及鄭偉德。

董事作擔保人亦捱告

入稟狀指原告自一○年三月底,跟美莎簽定租約,美莎以月租三萬一千元租用上述兩單位,每月一號交租。租約其後於一三年四月更新,租金加至每月四萬一千七百一十五元,租期三年,鄭偉德亦簽署成為擔保人。

案件編號:HCA 1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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