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獻醜不如藏拙

想當初,佔中搞手等反對派核心人物無不慷慨激昂,聲稱願意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然而,當他們接到警方來電,預告將會被拘捕並落案檢控時,所有勇氣都不見了,有人罵警方秋後算帳,有人指這是白色恐怖,有人說不承認所有控罪,有人甚至不敢接電話,笑話多多,醜態百出。出來行,遲早要還,他們不是早就預料到會有這一天嗎?他們自己也承認佔領行動違法,為何又不敢承認控罪呢?

事實再次證明,香港搞政治的人都是虛偽雙面人,平時大義凜然,關鍵時刻即變成縮頭烏龜。最搞笑的是那班玩絕食的學生,明明說是無限期,結果血糖一低就放棄,這種水平也敢出來獻世,甚至要和高官「對話」,說得好聽叫不自量力,說得難聽根本是自取其辱。當年共產黨打天下,多少人拋頭顱灑熱血,香港反對派有這種勇氣嗎?連一點點犧牲都不肯,怎麼稱得上革命?又怎麼可能成功呢?

既然要公民抗命,要爭取公義,就要敢作敢當,不僅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要有把牢底坐穿的決心。那位老牌政棍當年一邊簽悔過書,一邊慷慨激昂,只能丟人現眼,貽笑大方。說到底,對於學生而言最重要的是先讀好書,否則,既爭取不到真普選,又留下案底,既毀了香港,又毀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