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機上一口煙 土農罰二千

內地農夫自出生後逾六十年都未離開過家鄉,於去年獲姪女出錢邀請他出國旅遊見識,豈料於去年聖誕節由曼谷乘搭飛機來港轉機時煙癮發作,在航機廁所內吸煙,被空姐揭發,在港落機後旋即被拘捕,並被控一項「在飛機上吸煙」罪。他於案件等候審訊期間被迫滯留香港十多日,住宿和其他開支已令他花去一季的收入。他昨在荃灣法院認罪,最終被罰款二千元,等於他一個多月的收入,辯方律師昨為他求情時表示他想不到「一支煙搞到咁大件事。」

六十一歲被告徐苗青,報稱退休人士和居於上海,而他昨出庭應訊時需要寧波話翻譯。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在一架由曼谷飛來香港的國泰航機上吸煙,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案情指,該航機廁所的煙霧感應器當日被觸動,一名國泰空姐到廁所查看及嗅到一股強烈煙味,而被告剛好從廁所走出來,更坦白向空姐承認在廁所吸煙,當時馬桶內還殘留一根煙蒂。空姐將事件報告機長,當航機降落香港機場後,警員拘捕被告,在他身上搜出一包已開封的煙盒。

不獲離境 逼花費住賓館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是文盲,連中文字也看不懂,以往也不曾出國,不知道在飛機上吸煙屬犯法,被告當天被指違例吸煙的時候覺得「好驚」,他完全沒想過「一支煙搞到咁大件事」。辯方又稱,徐只是純樸農民,每月收入只有一千餘元人民幣。由於他犯案後不准離境,在港又舉目無親,留港期間只好租住賓館,十多日以來的租金及生活費已相等於他近一季的收入,希望法庭體諒輕判。

早前婦人同罪准返內地

裁判官聽取其求情後,指被告即使不是財大氣粗或明知故犯,但「不守規則是毋庸置疑」,判罰款二千元。另外,內地退休女工高素華於本周一也在荃灣法院承認同樣的控罪和類同的案情,但她比徐幸運,她在候審期間可返回內地,並且最終只是被判罰款一千元。

案件編號:TWCC 374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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