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仔」禁提及營養含量 「大仔」禁宣稱降病風險

「食咗變PhD」、「BB有便便喇!」等誇張奶粉廣告或絕跡。食物及衞生局昨起就三歲以下奶粉、嬰幼兒食物營養及健康聲稱的立法規管諮詢公眾,倡禁一歲以下「細仔」奶粉提供「含DHA」、「較多維他命」等營養聲稱,又禁所有三歲以下「大仔」奶粉及嬰幼兒食物宣稱可減低疾病風險。但「大仔」奶粉的營養和「飲咗聰明啲」等健康聲稱,當局未有一刀切禁止,反建議兩種「軟硬」方案,先聽公眾意見再決定方案。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昨表示,倘立法規管,將設寬限期讓奶粉商改良及調整產品包裝,日後奶粉價會否抬高屬商業決定,當局未有立法時間表。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擬規管產品包裝及廣告的營養及健康聲稱。諮詢文件建議,禁止「細仔」奶粉作任何營養聲稱,若表明含「DHA」、「ARA」、「多幾倍」營養素含量等字眼均屬違例。不過,「DHA支持眼睛及腦部發育」等營養素功能聲稱仍待諮詢公眾,未有禁止。

「大仔」擬行「軟硬方案」

該局又建議,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及食物全部不准提及減低疾病風險的聲稱,例如「加入GA有助降低腸道病毒感染風險」、「高纖維可能降低某些癌症風險」等。廣告量最多的「大仔」奶粉,當局不論營養聲稱、營養素功能聲稱及其他功能聲稱都無一刀切禁止,反提出較寬鬆、全部聲稱均可的「包容方式」;及全部聲稱禁止的「規範方式」。當局表示,先了解公眾意向再決定。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表示,不排除最後採「中間落墨」的規管方法。

允其他嬰食物營養聲稱

「糊仔」等嬰幼兒食物的營養及營養聲稱,何玉賢說,這些資料有助家長了解產品成份,故允該種產品提及。但若生產商想列出產品健康聲稱,如助排便、益生菌助消化等,應具科學佐證,並通過當局評審,才可按國際規定撰寫聲稱內容,屆時奶粉商或嬰兒食品商需考慮評審及更改包裝的成本。陳肇始表示,將設立寬限期讓業界改良配方或重新包裝產品,但需考慮諮詢意見,再定過渡期長短。

政府建議奶粉規管重點

1. 一歲以下「細仔」奶粉禁止營養聲稱,例如「含DHA、增加3倍DHA、更高鈣質」;但營養素功能聲稱如「飲咗聰明啲」會否禁止,先諮詢公眾再決定

2. 三歲以下「大仔」、「細仔」奶粉及嬰幼兒食物一律不准減低疾病風險聲稱,如「足夠鈣有助強健骨骼、降低骨質疏鬆症風險」

3. 准許嬰幼兒食物營養聲稱及營養素功能聲稱,但需科學佐證並通過評審程序

4. 「大仔」奶粉的營養聲稱、營養素功能聲稱及其他功能聲稱是否一刀切禁止,先聽公眾意見

5. 健康聲稱例如「益生菌有助消化系統健康」或「 PhD 磷脂對腦細胞功能是必需的」,諮詢公眾再決定是否監管

6. 規管範圍包括包裝及廣告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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