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供毒未成年少女 積犯囚64月

【本報訊】有廿九次案底的卅八歲男積犯,聲稱童年時被任職警察的父親虐待後,因而染上毒癮,他於前年在屯門販毒及向一名十七歲少女提供毒品「冰」而再度被捕。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法官昨判刑時,指他向未成年人士提供毒品,接納控方申請,引用《危險藥物條例》對他加刑,最終將他判囚五年四個月。而獲他提供毒品的少女亦同被捕,惟她昨未有到庭應訊,亦關掉了電話,法官認為她已棄保潛逃,對她發出拘捕令。

涉案少女未出庭遭通緝

案底纍纍的被告盧偉諾,其中十三次均與毒品有關。

案件編號:HCCC 174 & 17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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