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職員控消防處工傷疏忽

【本報訊】消防處一名職員,聲稱於三年前受僱於消防處工作期間,在三個月內三度受傷,現已入稟高院向消防處索償。入稟狀指,原告劉炳華(譯音)於一二年二月廿二日在牛頭角救護站地下操場工作時受傷,之後於同年四月廿四日進行職業治療時再度受傷,最後於五月二日在西貢鹿尾村一處山坡工作時第三度受傷,原告認為自己三次受傷皆因被告消防處處長疏忽所致,故向被告索償。原告沒有透露具體受傷情況及索償金額。消防處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HCPI 1401/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