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誘人賣淫 童軍領袖候懲

身兼童軍領袖的的獨木舟教練,串同另外兩男兩女引誘他人賣淫,但被女警以手機程式聲稱「搵工」放蛇拘捕。五人被控以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其中兩男一女被告早前已在區院認罪,童軍領袖及另一女被告昨亦被裁定罪成,五名被告還押至一月十二日判刑。辯方求情指.涉案童軍領袖並非主腦,犯案沒有得益,但法官質疑他多次想「試鐘」佔臥底女警便宜,亦擔心他利用童軍領袖身份招攬其他少女賣淫。

五名被告依次為李仲樑(卅五歲、獨木舟教練)、伍迪倫(卅歲、廚房工人)、葉敏玲(女,廿五歲、售貨員)、馬邁豪(四十一歲、無業)和許念恩(女,廿七歲、快餐店員工)。第二、四和五被告承認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首和第三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法官接納兩名臥底女警的證供,昨裁定首和第三被告兩項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成,但首被告另被控的拒捕罪則獲判無罪。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只為幫助案中的主腦次被告才參與,毫無得益。惟法官質疑首被告多次要求與放蛇女警「試鐘」,是想佔便宜。辯方回應指有關「試鐘」從未發生過,法官隨即反駁說,因為是女警放蛇才避免「試鐘」,「如果唔係女警,咪好容易試囉﹗」不過,辯方堅稱首被告從來不會「試鐘」,只是向次被告虛構已經和其他少女「試鐘」。

另外,辯方指身形略胖的第五被告朋友不多,朋友稱呼她為「肥嘢」,可見她受尊重的程度。第五被告為求在朋輩間得到認同,當次被告要求幫手時,她遂提供協助。

兩女警被授性技巧

案情指,警方於前年七至八月期間分別派出兩名女警以手機程式聲稱「搵工」,並獲自稱「鐵人」的首被告接洽,引誘她們當妓女。兩名女警在首被告安排下,先後與多名被告會面,其中第三被告曾講解性服務細節,又指會以雪條和爆炸糖教授口交的技巧,次被告則向女警保證月入二萬五千元,警方在同年九月拘捕各被告。

案件編號:DCCC 440-44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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