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辣招防示威變佔領

政改三人組將於下周三在立法會發表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文件,特首梁振英亦將於再下一個星期三、即本月十四日到立法會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是他在佔領行動後首次現身立法會大樓,再加上十五日的特首答問大會,三個「大日子」都可能會再次引發佔領行動。為免有人假借到立會示威區示威、實質重新佔領甚至包圍立法會,立會秘書處參考外國議會做法後,提出八項「辣招」防佔領,包括禁止示威者通宵留守、訂明示威區人數上限,以及禁止示威者攜帶帳篷和睡袋等寢具進入示威區等,周一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希望趕及於周三或之前實施。建制派歡迎有關建議,泛民則表明反對部分「辣招」。

佔領行動期間,佔領人士長期在立會示威區架設帳篷通宵留守,又在大樓外牆貼滿宣傳物品,佔鐘糾察隊長郭紹傑更曾在示威區內用明火「打邊爐」,做法令人側目。上月中警方及立會先後將佔鐘核心區及立會示威區清場後,部分佔領人士改於大樓外的添美道與立法會道行人路繼續留守,並揚言會在示威區重開、尤其是政改次輪諮詢或施政報告公布時重新佔領。

違指引可《特權法》檢控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向各行管會委員發出下周一的會議文件,指吸取立會大樓在佔領期間的慘痛教訓,建議就示威區日後的使用安排提出兩大原則及六項細則共八項建議(見表)。

兩大原則為規定示威區只於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十一時開放,變相禁止通宵留守,並就整個示威區在同一時段的示威人數設上限。六項細則包括明文禁止攜帶帳篷等寢具進入示威區、不得在示威區內生火、不得妨礙走火通道、不得塗鴉,以及不得將喇叭等揚聲器「對正」立會大樓使用等。若示威者違反以上條件,立會有權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作出檢控。

對於添美道與立法會道行人路的留守者,由於不屬立會管轄範圍及暫未有嚴重妨礙大樓出入口,行管會暫不作討論,有待政府及警方決定是否及何時清場。

佔領者剝奪市民表達權利

行管會委員民建聯葉國謙指出,佔領人士霸佔示威區嚴重影響立會正常運作,亦妨礙其他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示威區唔係畀人喺度煮嘢食,亦唔係畀佢哋瞓覺」,認為秘書處草擬的指引合情合理。

另一委員公民黨陳家洛則表示,泛民認為禁止示威者在示威區內生火和塗鴉等做法合理,但認為禁止通宵留守和攜帶帳篷等建議是「斬腳趾避沙蟲」,「如果佢哋嘅示威議題同帳篷有關,點解唔可以帶入去呢?」

示威者政總外牆瞓地留守

此外,連日來有人違法塗鴉並多次引發警民衝突的政府總部樓梯外牆「連儂牆」,昨日下午有示威者在牆外架起雨傘「瞓地」留守,又在地上貼上抗議標語及圖片,聲援早前因在該處塗鴉而被捕的十四歲少女。數名警員接報後到達現場視察,但未有即時進行清場。

立法會就示威區使用安排擬定的八項建議

1. 示威區開放時間為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十一時,即禁止通宵留守

2. 限制使用示威區人數,全程要有代表在場

3. 禁止攜帶帳篷和其他寢具進入示威區

4. 不得在示威區內生火

5. 不得塗污立法會外牆或玻璃

6. 不得將喇叭等揚聲器「對正」立會大樓使用

7. 不得妨礙走火通道

8. 必須遵守立會保安人員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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