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錢唔還犯四罪可判囚

灣仔告士打道「平安夜橫財」案,再有一名「發達男」被捕,成為警方追錢行動中第三名被捕者。該名廿三歲金融才俊執到至少五十萬元,得意忘形第一時間在網上晒「錢磚」照,當晚即與友人「過大海」去澳門吃喝玩樂賭通宵,聖誕節清晨返港方知警方追查失鈔,但巨款去而不返,他昨晨在網上自言「要搵律師」,之後被捕,警方只找到兩張船票,款項則未尋回,不排除已在澳門揮霍大部分,正追查下落。截至昨晚,共有四十名市民主動交回共約六百四十萬元,但尚有逾八百萬元未見影。不過隨着時間流逝,其餘執錢人若仍不還錢,或轉交給他人,又或企圖「博懵」只還部分,警方一「殺埋身」,當事人隨時「小事變大鑊」孭上四宗刑責。

網上晒「錢磚」 至少五十萬元

昨日被捕的姓蔡(廿三歲)男子,洋名Eric,他涉嫌盜竊被捕,警方正追查款項下落,不排除他會干犯其他罪行。據悉,蔡在金融證券公司的營業部任職高級營業經理,平日處理金、銀等貴金屬買賣,不過親手執「金磚」還是第一次。事發當日近下午二時,他與一班同事吃完午膳返公司,途經告士打道,目睹大量鈔票四散馬路的情況,亦「唔執輸」狂執錢,疑取走錢箱內最少一磚總值五十萬元的鈔票,當日有市民拍到數名「西裝友」忙着執錢。其後,蔡開心到忘乎所以,下午五時許立即拍攝「一磚」五十萬元鈔票的照片,上傳至社交網站facebook,自爆稱:「咁都畀我返公司途中拎到小小。」

留言自稱「拎緊聖誕禮物過澳門」

蔡的「發達相」,平安夜在網上瘋傳,有網民斥他已犯法,勸喻他盡快交還警方,但有人已被金錢沖昏頭腦,當日下班即與一名友人挾錢往澳門,並上傳一張船艙照片及留言稱:「我依家拎緊聖誕禮物過澳門,88(拜拜)。」網民不滿,即大起底狂致電蔡的手機,他一度憤稱:「如果有證有據,警察自然會搵我。」

詎料灣仔警區重案組已將他鎖定,待他於廿五日早上由澳門回港後,才知道事件的嚴重性,但因無法交出款又惆悵一天,至昨晨,他在fb留言稱:「要搵定律師。」其後所有涉及失款的留言被刪除。其後,重案組探員掩至其鴨脷州西邨利怡樓住所將他拘捕,檢走一部電腦主機、一部筆記本電腦及兩張廿五日早上七時回港的船票,但在寓所內未有檢獲任何失款。據悉,警方不排除有人將錢變成賭款或盡揮霍,懷疑其友人亦有份執錢和花錢,正聯絡他們了解,至今警方已拘三名市民。

至於前晚在九龍灣及將軍澳被捕的情侶,分別為姓呂(四十三歲)男子及其姓李(卅六歲)紅顏知己。據悉,兩人原本有家室,但皆已離婚,呂為清潔公司商人,李則為美容師,曾自爆有賭博習慣,呂住九龍灣一個劏房單位,育有一名年幼的兒子。呂每日上午會在樓下截的士過海。據悉,呂曾有美好家庭,與元配育有一名十四、五歲的女兒,呂在facebook曾留言給阿英稱:「多謝你給回我這個家!我以後不會再傷你心!請各方好朋友祝福及恭喜我哋啦!」又表示:「今日心情特別靚!我今日戒賭一天。」

共交約640萬 警循兩位置追緝

截至昨晚十時,共有四十人交還共約六百三十九萬六千元。警方相信當日在現場五十米「金錢路」的頭尾兩個位置失款最多,其中一個錢箱被洗掠一空,會集中追查該兩個位置執過錢的人士身份,另外會核對還錢金額是否與實際金額有出入防「漏數」。雖警方呼籲和拘捕雙管齊下,但仍有約八百八十四萬元失鈔未尋回。有法律人士指,「執錢者」還錢時要從實招來,若隱瞞或犯盜竊罪、提供假證供、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等四宗刑事罪行,最好早致電警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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