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三讀通過落實《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根據法例,男僱員可在預先知會僱主下享有三天有薪侍產假,期間可獲僱主支付五分之四工資,預計明年三月初實施,一年後檢討。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發言時一度警告,若立法會通過任何由議員提出的修訂,港府須撤回整條草案發還勞顧會再討論。泛民主派批評當局是行政霸道,工聯會亦批評港府做法是要脅立法會。立法會最後以大比數否決所有議員修訂。
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和工黨李卓人合共提出四項修正案,包括將侍產假日數由三日改為七日、將侍產假薪酬由日薪五分之四改為全薪、規定僱主不能解僱有意放侍產假的僱員等,而港府亦提出一項修正案,豁免僱員須於放侍產假前兩天通知僱主的規定。
飲食界張宇人認為規定僱員在放侍產假前兩天通知僱主的做法無問題,批評泛民將所有事民粹化,加上張建宗「西瓜靠大邊」不理商界意見,認為容許僱員即時放侍產假將令小企業難以安排替工,「如果(餐廳)得一個人收銀,(放侍產假後)無人收銀咁點呢?」
民主黨黃碧雲反駁張宇人的言論涼薄和「無人性」,「收銀嗰個唔係一部收銀機,收銀嗰個唔會病?你同我保證收銀嗰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唔會病,係咪要兩日之前通知你先病得?」她又指,不少選擇順產的孕婦根本無法知道確實分娩日子,故丈夫不能預早在兩日前向僱主申請放侍產假,因此支持港府提出修訂,亦促請工商界議員支持將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七天。
李卓人批評工聯會支持三天侍產假是出賣工人利益,工聯會陳婉嫻坦言工聯會當然支持將侍產假增至七天,但目前勞資關係惡劣,勞顧會在討論侍產假時已「媽媽聲」,令他們被迫接受三天侍產假,「如果唔係我哋可以點呢?」,重申他們在處理議員修正案時將不會投票。
張建宗在二讀發言時指出,三天侍產假已平衡僱員福利和僱主承擔能力,坦言議員提出的四項修訂,嚴重損害勞工界和商界的合作關係,促請議員本着包容和尊重勞顧會共識的精神,就所有議員修訂投反對票。他又警告,若委員會通過任何一項議員修訂,港府會在毫不情願和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撤回整條草案,「等新一屆勞顧會重新考慮呢個議題。」
立法會最後在五十二票贊成、一票棄權下通過侍產假條例草案,社民連梁國雄投棄權票,而張宇人在二讀時投反對票,但三讀則缺席沒有投票。張建宗會後指,提出撤回條例草案只是「坦誠交代」,否認當局有意威脅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