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唔知電話號碼

印傭Erwiana懷疑被虐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在庭上播放三段影片,以證明被告羅允彤住所木門的電子鎖,是可從屋內按制開啟,並不可能如Erwiana所言被反鎖屋內;Erwiana回應稱她根本不懂開啟電子鎖,否則已偷走成功。辯方又質疑Erwiana被虐多時卻從不向被告表明「你再打我就報警」,屬不合理;Erwiana回應稱自己首次來港,連報警電話號碼都不知道,她有跟被告兒子投訴過,惜對方不理會,案件今續。

辯方昨連續第三天盤問Erwiana,再指Erwiana講大話及想找被告麻煩,被告根本從無襲擊或恐嚇過Erwiana,而是Erwiana經常在工作時打瞌睡,有時睡到頭撞床或跌在地上而受傷,而被告的子女皆曾目睹。

Erwiana對此指控作出強烈否認,她稱自己只在離開香港前兩天因腳部潰爛痛得無法穿褲,才唯一一次在廁所跣腳跌倒。

關於Erwiana手腳的皮膚病,辯方稱被告想帶Erwiana去藥房配藥但遭她拒絕,因此被告才用相機拍下其傷勢,再拿著照片到藥房配藥。

庭上示範吸塵機喉管塞口

Erwiana則反駁指,是被告不讓她往看醫生,只給她藥膏塗抹,但用後情況更差,被告更要求她以膠袋包著雙腳繼續工作,也不准她帶手套,並稱要從她工資扣去買藥膏錢。

另外,Erwiana應辯方要求,在庭上示範被告如何用吸塵機的喉管塞入她的口攪動,期間她突然指涉案喉管並不在法庭,辯方質疑她改口供,與本周一主問時她供述的版本不同。

Erwiana解釋當時覺得「兩條喉管看來相似」,故沒特別提到涉及的喉管其實並無被法庭列為證物。

案件編號:DCCC 421、65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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