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揚言希望直接「入冊」

【本報訊】十五歲「私影妹」日前遭棄屍旺角砵蘭街垃圾站,警方迅速破案,拘捕一名涉案的卅四歲男子,控以他一項謀殺罪,昨午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被告拒絕由律師代表,揚言希望直接「入冊」,不想被羈押。控方則在庭上透露,被告在被捕及警誡下已承認殺死女事主。法庭現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二日再訊,期間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死者的解剖及驗屍報告,以及指模、基因校對等科學鑑證報告等,被告則收押懲教署看管。

卅四歲被告劉璋輝,報稱無業,身材矮小的被告在兩日前被捕,遭羈押至昨午即被帶上庭,他應訊期間神情呆滯,顯得非常疲倦,更在傳譯主任向他讀出控罪詳情時,他雖站立但仍不禁「打瞌睡」。

曾承認殺人 明年再訊

被告昨日未有律師代表,裁判官遂問他有否需要免費的當值律師或要聘請私人律師,被告回答「不需要」,並向裁判官說:「都係講一兩句嘢,冇咩講啫!」控罪指他在今年十二月八日,於旺角甘芳街的報稱居住單位內,謀殺十五歲事主郭惠明。被告表示明白控罪。

控方庭上透露,有垃圾站清潔工於十二月九日看見被告棄置尼龍袋,清潔工起疑下剪開尼龍袋查看,發現內藏屍體,於是報警求助。警員調查期間鎖定目標,得悉屍體曾被擺放在一間酒店整整一晚,同日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和盤托出,並承認殺死事主。控方指案情嚴重,警方現時已安排案情重組及認人手續,有兩名證人認出被告。

裁判官之後告訴被告,由於他被控謀殺罪,裁判法院按例不能處理其保釋申請,必須將他羈押;惟被告表示:「我想直接入咗冊先,唔使羈留。」裁判官並無直接回應,只表示並無司法權可處理。控方現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再訊,期間索取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驗屍報告及鑑證報告等,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KCCC 439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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