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糾黨打人 運輸工一認罪一脫罪

【本報訊】兩名運輸工於今年中秋節期間在李鄭屋邨足球場放孔明燈,遭一名男途人勸阻,兩名運輸工遂「吹雞」召來十名大漢圍毆途人,把對方打至眼部腫脹,身體多處瘀傷。

兩名運輸工事後被拘控,其中一名二十四歲被告朱紹輝早前已承認傷人罪,被判十五個月感化令;另一名十九歲被告葉進東則否認傷人及普通襲擊兩罪,案件早前在觀塘法院審訊,裁判官昨日裁決指,由於現場光線昏暗,加上認人手續在事發十多天後進行,事主的認人結果未必穩妥,遂裁定葉脫罪。

葉原被控於今年九月九日即中秋節翌日,非法及惡意傷害張俊傑。

案件編號:KTCC 50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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