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Erwiana懷疑被虐案進入第三日審訊,Erwiana繼續在區域法院作供控訴二百多天的非人生活,她供稱女僱主羅允彤限定她每天只准喝一樽四百五十毫升的水及如廁兩次,口渴時只能喝水喉水、尿急則用膠袋「解決」,極盡侮辱,她任職一個月後更連月經也停止。辯方反指Erwiana有失禁問題,被告除給她穿成人紙尿片,還要清理她尿濕之處,被告其實是對她很好而非她形容的「怪獸」,直指其指控「絕對是胡謅」(absolutely nonsense)。
辯方昨主動提及被告羅允彤對家居及食品衞生要求極高,故不容Erwiana用手觸碰屋內任何食物;被告作息時間跟一般人掉轉,晚上睡醒會煮第一餐,有時翌日中午也會弄午餐,被告每餐均「有菜有肉有飯」。Erwiana反駁稱,她只在晚上獲發一碗飯,食剩才留到明天,她進一步揭露被告連飲用水也限制,因被告不准她常去廁所。
Erwiana稱,有時太口渴會偷偷到洗手間喝水喉水,尿急時則只能以膠袋解決甚至在垃圾桶小便,感到極侮辱,工作一個月後更連月經都停止,她告知被告,被告只說:「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辯方則反指Erwiana膀胱有問題,是她自己要在膠袋小便,更將「尿袋」拋出窗外。Erwiana回應指她在「最後日子」因太虛弱才無法自行如廁要用尿片。
辯方又指Erwiana在事件曝光後成為國際名人,連美國《時代》雜誌亦將她選為年度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質疑她在飽受壓力下只能說出符合外界期望的受虐版本;Erwiana堅稱自己是被虐受害者,只是如實作供,無受任何人或團體影響,但承認事後收到各界共約港幣十二萬元的捐助,現時在印尼亦由有心人資助她重返校園。
另外,辯方指被告在Erwiana工作一個月後已給她發放首月工資四千四百四十四元,更有Erwiana簽署收據作證。Erwiana否認有收錢,強調是被告逼她簽名。Erwiana昨面對辯方連番指她口部傷勢並非被告造成,激動得哭着堅稱是被告用吸塵機喉管及拳打造成,裁判官見狀勸她冷靜,最後批准提早十五分鐘退庭,讓她回家休息;辯方料最快今日完成盤問Erwiana。
案件編號:DCCC 421、65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