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浮屍案 三男謀殺囚終身

學習蔡李佛功夫的十五歲少年曾明斯,兩年前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而遭人糾黨教訓,他在清水灣半島附近的碼頭被人圍毆,最終被帶到逾一公里外的日出康城海邊,在身負重傷下遭活生生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其中三名有份犯案的男子被控謀殺,於高院受審廿六日後,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僅四小時,即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他們終身監禁。

被告依次是石嘉坤(侍應、廿三歲)、黎俊文(無業、卅歲)及梅振宇(無業、卅五歲),他們被控約於前年八月八日謀殺當時十五歲死者曾明斯。三名被告在等候裁決時,顯得神情緊張,惟聞悉需判囚終身後則表現冷靜,而黎更不時以凌厲目光望向公眾席。另外,由開審至昨日裁決,均未見到有死者及眾被告的親及到庭旁聽。法官判刑指,眾被告雖已是成年人,但始終面對的是終身監禁,着辯方律師提醒三人將來有權申請刑期覆核。

另兩被告轉做污點證人

控方透露三名被告各有案底,石有勒索及與黑社會罪行相關案底,曾被判感化;黎有襲擊、盜竊、爆竊及搶劫等案底,並因犯非禮,於去年十二月被判囚兩年;梅則有盜竊、售賣翻版貨物及發布淫褻物品等案底,曾被判監及罰款。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包括疑遭「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現十八歲)及無業男子翁冠傑(十九歲),因在開審前已獲律政司接納改認誤殺罪,二人並轉任污點證人出庭作供,他們將於明天(周五)判刑。

案情指,事發時就讀中二的歐陽真儀因不滿遭死者「唱」她淫亂,遂找黎出頭,扮作她男友的身份去教訓死者。案發凌晨,死者應邀到將軍澳灣畔徑附近碼頭,與涉案眾人吸煙、飲啤酒及玩啤牌。期間三名被告向死者拳打腳踢,黎更一度取出士巴拿圖施襲但遭勸阻。死者被圍毆下被打至半昏迷,有人用啤酒淋醒他及要他不斷飲啤酒,梅則指示眾人,清理現場及用蚊怕水抹走指紋。

之後死者由石、梅及翁「護送」下,行往日出康城附近的海邊,梅用大石敲打死者頭部後,與石合力推死者落海,三日後屍體浮出海面而揭發事件。警方於去年一月先後拘捕五男兩女,包括三名男被告、兩名污點證人、以及劉婉恩(侍應、十九歲)和楊忠豪(裝修散工、廿四歲),劉、楊二人獲撤控成為特赦證人。開審期間,歐陽聲稱與黎只是「扮情侶」,但承認在案發後曾與石拍拖三個月。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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