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利益案,代表第二被告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昨日完成結案陳詞,今日將輪到其弟郭炳聯的代表御用大律師陳詞。Montgomery表示,許仕仁擔任司長時,不但無利用職權優待新地,相反許把新地有份參與的西九文化區發展計劃推倒重來,還在馬灣發展問題上發揮公務員典型的「推莊」做法,把責任推給下屬孫明揚,因此指郭氏賄賂許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控方指許仕仁出任司長時,接觸過西九文化區及馬灣發展兩個與新地有關的項目,Montgomery昨逐項反駁,力指新地並無得到優待。關於西九文化區,她指新地與長實合營的活力星公司,其發展計劃在民間投票中排名第一,如果許要給予益處,便應先要對事情擁有決定權,然後再設法讓活力星出線。但事實是許力主成立獨立的西九管理局,還認為單一招標不得民心,決定為計劃加入苛刻新條件,務求將整個投標程序推倒重來。
至於馬灣發展,在許的任內,新地忽然面對政府指不接受將馬灣公園修改為「挪亞方舟」,建造工程一度叫停。新地向政府逐層交涉,最終許仕仁卻指新地應找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Montgomery形容許此舉是「推莊」、是「典型公務員做法」。她指許仕仁這樣為難新地,實難相信雙方中間存有賄賂。
Montgomery強調,郭炳江○五年付給許仕仁的千多萬元不可能是賄款,若要支付賄款,郭會使用現金,而不會親自簽名開現金支票存入許戶口、也不會讓秘書知悉收款人身份、不會讓關雄生知道他行賄許、更沒可能冒風險分開多次付款。
她續指,郭炳江若要行賄許仕仁,根本沒有必要趕在許上任司長前、特別是許與新地關係備受注目的敏感時期完成付款。其實郭的付款模式,與他稱要在許上任前撇清關係的說法脗合。
至於○七年許仕仁所收巨款,Montgomery指與郭炳江無關。她指控方只是把陳鉅源○八年所收的五百萬元花紅,硬說成是郭炳江償還陳墊支的賄款。她指那時許已卸任,新地大可堂堂正正再聘請許,為何還要秘密行賄?她又質疑,同年新地有執董的花紅高達九百萬,而陳鉅源所得的五百萬元,與之前三年的花紅金額相同,若那五百萬元是償還墊支的賄款,便等於陳當年的花紅是零。
案件編號: 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