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圖來港產子 內地婦監一年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與港男假結婚,圖用單非身份來港產子,但終事敗,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虛假申述的控罪,兩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同期執行。

以「單非」 身份取分娩確認書

三十二歲的被告於二○一二年九月與一名香港男子在港結婚,其後以「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在一間私家醫院取得二○一三年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當被告一三年一月試圖入境本港產子時,入境處因對她與其港人丈夫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她入境,並跟進調查。其後,入境處拘捕與被告結婚的港男,他承認與被告假結婚,同年六月因串謀欺詐被定罪,判監十二個月。

被告在內地產子後,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試圖再入境本港時被捕。警誡下,被告承認與一名港男假結婚,以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串謀欺詐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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